我斟酌着字眼说道,“你称我为大家闺秀,可我难当此任。”
这个屋子非常的寒冷。今晚可以说它已经凝结了,窗子是开着的,所以比平常更冷。地上是平板,散乱着一些被剥开的粗毛地毯。 墙秃秃的,除了盥洗盆边由于经常被水溅到而成的一些蓝色斑点。这个盥洗盆,现在有一件马甲和一件衬衫搭在上面,那是绅的,还有一两个衣领。他每次来这里总是睡在这个阁楼;虽然他其实可以和埃比斯先生在厨房里搭一张床;如果是我是他,我会这样干。地上躺着他的长筒皮靴,他已经为它们去了潮并且上了光。一个凳子上放在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硬币,一盒香烟,以及封蜡。硬币闪亮。蜡很脆,就像乳脂糖。
我听到理查德咒了一句,而后我看他走到我的包旁边,在里面摸索一阵,摸出我的药瓶:他将药水滴到白兰地中,滴了三滴,然后抓着我的脑袋,将杯子按在我嘴边。我尝过味道,便将酒水一口吞下,并咳嗽起来。我双手捂着嘴,我的嘴渐渐麻木。我又合上双眼。我也不知自己坐了多久,不过最后我感觉到铺在床上的毯子贴着我肩膀和脸颊,我已经躺在毯子上了——仍在不时抽搐,还在大笑的状态中不能自拔;理查德和萨克丝贝太太站在一旁,不做声,望着我。然而随后,他们走近了些。“现在,”萨克丝贝太太温柔地说道,“你好点儿了吗?亲爱的?”我没理她。她看看理查德。“我们该走了吧,让她睡一觉?”